综合计划科工作职责
1、组织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前期论证、立项、方案设计、投资估算及其报批工作,办理基建工程项目的报建手续以及由建设方负责的专项验收(档案、规划、环保、防雷等),下达基建工程项目任务书。
2、编制各类基建统计报表,及时上报教育部和省市相关统计部门。
3、拟定或审核全处所有对外经济合同,发现问题及时责成合同主办科室及承办人予以修改直至完善。
4、委托工程设计或通过招标选定设计单位。
5、每月定期收集并呈报基建工程进度款,经处领导、校领导签批后返回相关科室实施。同时掌握在建项目工程款、前期费、管理费的支付情况,每季度与财务处核对后上报相关处领导。
6、组织或协助对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、设备材料供应商及设备材料市场信息的考察、调研、招标、定价,为相关的工程实施科室提供服务。
7、组织并积极主动地配合跟踪审计工作。
8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